思想 实践

预算计划规定(第五章 季度预算调整与月度预算分析、平衡)

 2014-06-02

第五章      季度预算调整与月度预算分析、平衡

第一条   每季度末月22日公司预算委员会召开季度预算调整会议,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对年度预算进行调整。

(一)  预算委员会执行委员(管理会计部经理)就本季度预算执行情况、预算目标完成情况及分析意见作汇报。

(二)  各系统就本季度预算执行情况及下季度预算计划方案作报告并提供书面材料。

(三)  讨论通过下季度预算调整草案。

(四)  预算委员会执行委员(管理会计部经理)根据季度调整草案作出正式调整方案,报总经理核准后下达各系统,总经理上报董事会。

第二条   每月24日各系统总监、汽车贸易公司经理向总经理提供下月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主要包括:工作目标、主要工作、时间进度表、完成标准;向管理会计部报送下月度预算。

    管理会计部汇总各系统、汽车贸易公司下月度预算,结合季度预算方案和本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加注意见后报财务总监。

第三条   每月28日财务总监组织召开月度预算分析与平衡会议,详见《例会制度》。

第四条   管理会计部于每月5日前汇总、分析各系统、部门上月度费用预算执行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与计划发生的偏差进行原因分析,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改进工作。同时按照各部门既定的费用预算额度对各部门进行考核评价。

若费用超支,则按该项费用超支部分的30%给予该部门负责人处罚,按该项费用超支部分的10%给予该部门负责人直接上级处罚。管理会计部经理开具“惩戒通知单”一式三份,其中两份送达该部门负责人处,并由其向其直接上级呈报另一份,第三份送至财务会计部。该部门负责人接到“惩戒通知单”后五日内可向管理会计部核对,如超过五日未有核对则视为同意接受,该部门负责人与其直接上级按规定时间将罚款缴至财务会计部会计室,否则将在当月工资中双倍扣除。